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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边溺亡警情7月最为突出 民警推荐两种溺水自救方法
2017-06-28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周亚强 

 

      案件回放

  去年6月28日下午2点左右,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某中学8名初一学生到琴断口南岸游玩。天气比较闷热,尽管岸边竖着“坡陡易滑,禁止游泳”的牌子,其中3名学生仍决定下到江里戏水。他们脱掉衣服,拉着浮动船的绳子慢慢向江中走去。

  江面虽然平静,但水面下的江堤长满了青苔,脚踩在上面很滑。走在前面的两名学生相继滑倒坠入江中,走在最后面的一名学生感到不妙立即折返回到岸上,其余学生见状赶紧拨打110报警。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救援,经过近3个小时的打捞,两名溺水学生的遗体被找到。中学负责人介绍,溺亡的两名学生只有10来岁,当天刚参加完期末考试。他们的父母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武汉做早点和卖菜生意。

  案件分析

  在很多家庭,父母白天忙于工作,孩子大部分时间是由老人看管,晚上父母回家带给孩子们的大都是玩具等物质方面的东西,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做得不够。武汉市公安局水上警方梳理近年来江边溺亡警情发现此类警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溺亡警情季节性强。游泳溺水事故主要集中在天气炎热的夏季,占总数的79%。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以7月警情最为突出。

  二是溺亡警情发生时段性强。事故多发时段为16时至21时,占总数的73%。通常16时以后,烈日渐渐西下,市民们习惯选择这一时段奔赴江边,置身江水中游泳戏水。

  三是结伴游泳者发生事故比例大。结伴游泳人群多为三五成群的街坊邻里、同事好友和相携结对的一家三口、中小学生。他们在水中互相泼水、疯闹、取乐,极易呛水或放松警惕误入激流,导致溺水。

  四是男性青年、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溺亡比例高。男性青年因其善于表现、勇于冒险,容易追求刺激、过于自信而出意外;中小学生因其泳技不精、体力不足、不知江水凶险、缺乏防范意识而成为溺水事故的高发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因居住条件差,缺少洗浴场所,又缺乏江中游泳安全知识教育。

  民警支招

  杨飞(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

  近年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高度重视水上安全防范工作,通过站所联勤强巡控、警种联动补短板、部门联合促共治、安全联防建体系、救援联处保民安,全力防止长江、汉江游泳溺亡事故的发生。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联合长江救援志愿队在武汉两江四岸设立了19个汛期游泳安全值守点,武汉两江溺亡人数逐年下降,2016年至今两江溺亡人数控制在个位数。

  广大青少年学生不要独自去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的地方游泳,如有淤泥、水草、垃圾杂物的水塘、湖泊等,尽量到安全保障较高的室内游泳池。游泳时,要有组织并且要由熟悉水性的人带领。游泳过程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推荐两种溺水自救方法:

  一种叫“水母漂”式自救法。溺水时,在水中缩头、双手抱膝,膝盖紧贴着胸部,这样就可以像水母一样漂起来。换气时,双脚慢踢,双手向前,将头抬出水面换气,换完气之后再缩回去。有游泳爱好的市民,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加练习,掌握这种自救方式。

  另一种自救方式就是有效利用废弃物自救。在自己溺水或者发现他人溺水时,可以利用空的矿泉水瓶,在水中把空矿泉水瓶放在下颚处,手脚有规律地滑动,可以在水中维持正常呼吸。充满气的购物袋,或者其他可以在水中漂浮的物品,也可以起到一定作用。(记者 杨槐柳 通讯员 冯 威 徐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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