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共享单车服务项目遴选邀请函
根据师生对校园共享单车管理服务的需求,现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进行社会公开遴选,邀请满足资质条件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来校参与。
1、招标编号:AGB2024-LX-001
2、项目名称: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遴选项目
3、技术和资质要求见遴选文件。
4、交付期:以协议为准。
5、交付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6、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下午17:00前 ,并踏勘现场。
7、获取遴选文件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
8、响应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A522室。
9、评议时间:2024年7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
10、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邮政编码:300222。
电话:15620686407
联系人:田家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
2024年7月18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
投放运营服务商遴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占地近54万平方米,设有10个二级学院、6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师生近2万人。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凭借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深受广大师生的推崇,根据学校校园区域分布情况及师生用车规律和习惯,通过引入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在校园内各楼宇和场地划定停车区域,投放共享单车,设置校内停靠点,进一步规范校内共享单车管理,加强校园环境治理,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出行服务,有效降低校内出行时间成本,现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资金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在校内投放运营共享单车600辆,以方便广大师生生活。
二、项目要求
1. 服务商资质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⑵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⑶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计),服务商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服务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⑸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加盖服务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⑹服务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存在以上记录的服务商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学校有权对服务商信用记录进行复查。
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若发现服务商有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响应、成交资格或解除协议。
2. 服务商提供服务要求
⑴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负责校内共享单车管理,运营一种共享单车品牌,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放运营共享单车600辆。
⑵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服务期为2年,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在经营期限内,服务商要积极配合安全工作处开展工作,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认真做好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
⑶产权归属:服务商所投的全部设备设施,产权归服务商所有。
⑷投资、经营费用和经营收入:
①服务商的所有投资和经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仓库、办公用房及车辆等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服务商建立不少于7人的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统一着装,具有明显标志)进行车辆日常管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服务:分时段网格化巡检、清洁、回收处理故障车辆并及时整理广场、人行通道、盲道及绿化带等非规定区域的车辆。
②服务商的经营收入归服务商所有,依法纳税。
③服务商每年须向校方缴纳项目管理费。
⑸共享单车骑行收费要求和标准:
骑行共享单车付费方式可以微信、支付宝或商家APP扫码支付,收费必须合理,包月卡不高于13.8元,季卡不高于40元,学期卡不高于52元,实行免押金骑行,每学期不少于2次开展师生骑行特惠活动。
⑹共享单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整车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定期对校园内车辆进行保养,如对链条喷涂润滑剂及雨后车身清洁等,保证车辆美观性及骑行舒适度;对于报废的车辆,服务商必须及时回收并不再投入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⑺服务商为用户骑行共享单车购买保险总保额不低于200万元,需出具对应保险协议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⑻为保障学校是师生信息安全,服务商相关服务系统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校园信息、师生个人信息等服务商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违约,并赔偿学校一切损失,同时,学校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协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⑼中标服务商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五万元,学校根据服务商运营服务情况予以考核。
⑽中标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后,一周内向学校缴纳以捐赠形式的中标报价费以及履约保证金。
3.考核退出机制
⑴中标服务商正常退出
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正常退出,根据双方约定,若考核良好,
退还全部保证金费用。
⑵中标服务商提前退出
因特殊原中标服务商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两个月向学校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终止协议,不退还中标服务商履约保证金和以捐赠形式的中标报价费。
⑶中标服务商强制退出
中标服务商在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不退还中标服务商履约保证金和以捐赠形式的中标报价费,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服务商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①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或者质押经营权的。
②不履行服务义务或者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
③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标准,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④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
⑤因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危及公众利益的。
⑥擅自停业、歇业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授权委托书(授权格式见附件1)原件和被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评议)
⑶响应文件(附件2)
⑷服务承诺书(附件3)
⑸公司业绩;公司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服务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书面承诺书。
(6)服务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要求
⑴响应文件须打印并装订,报送正本1册、副本1册。
⑵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行间插字,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服务商单位的印鉴。
⑶响应文件必须用档案袋密封,在密封袋正面写明服务商单位的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若服务商单位不按照以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将失去本次遴选响应资格。
四、服务商确定原则
通过召开评审会,服务商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并陈述其具备的资质条件、近三年业绩、服务理念、保障措施和服务承诺。评审组对服务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当服务商资质条件和服务保障两个方面同时满足要求,方为具备响应资格,否则为不符合响应条件,取消响应资格。具有响应资格的服务商进行报价对比,现场开标,以捐赠形式的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服务商。
五、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中标服务商在被确定之日起5日内,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做好各项交接准备。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服务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授权委托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遴选项目遴选资格的响应。
授权委托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服务商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响应文件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商遴选项目遴选文件,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全部遴选文件以及有关附件,知晓全部内容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参与项目响应。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服务商 (服务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1 份。
我单位承诺,同意如下决定:
1.每年向学校缴纳以捐款形式的报价费用为:
人民币: 大写: ;
2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本单位将按遴选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合作协议的责任和义务。
4.本单位将严格履行遴选文件要求的服务承诺,若有违反将无条件接受校方处罚。
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服务承诺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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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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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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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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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运营一种共享单车品牌,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放运营共享单车6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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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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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经营期为2年,协议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在经营期限内,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认真做好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高质量服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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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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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的所有投资和经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仓库、办公用房及车辆等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服务商建立不少于7人的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统一着装,具有明显标志)进行车辆日常管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服务:分时段网格化巡检、清洁、回收处理故障车辆并及时整理广场、人行通道、盲道及绿化带等非规定区域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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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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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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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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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校方缴纳以捐款形式的中标报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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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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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费用以微信、支付宝或商家APP扫码支付,收费必须合理,月卡不高于13.8元,季卡不高于40元,学期卡不高于52元,实行免押金骑行。经常开展校园优惠骑行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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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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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整车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定期对校园内车辆进行保养,如对链条喷涂润滑剂及雨后车身清洁等,保证车辆美观性及骑行舒适度;对于报废的车辆,服务商必须及时回收并不再投入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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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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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为用户骑行共享单车购买保险总保额不低于200万元,需出具对应保险协议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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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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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是师生信息安全,服务商相关服务系统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校园信息、师生个人信息等服务商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违约,并赔偿学校一切损失,同时,学校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协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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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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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商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学校根据服务商日常运营服务情况予以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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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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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商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及以捐款形式的中标报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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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