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效防范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严格控制行驶速度。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须严格控制车速,遵循“非机动车与行人优先”通行规则。进出校门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车辆途经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等关键节点,须提前观察路况、减速慢行;遇到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须提前降低车速,谨慎驾驶,注意避让行人。
2.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机动车在校内超速、超载、鸣喇叭;严禁逆向行驶,严禁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严禁在校内道路开展机动车学驾行为,严禁无证驾车、酒驾、毒驾、注射麻醉药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及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夜间行车须开启近光灯,严禁使用远光灯。
3.严格车辆停放管理。机动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或地点停放。车辆停放后,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闭门窗,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4.实行校外车辆进校备案管理。所有校外车辆进校均需按程序报备,校门口严格审查进校车辆。凡在校内举办活动、考试等需校外机动车辆进校停放的,承办部门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安工部提交备案申请,如实说明车辆数量、停放时间、停放区域等信息,便于统筹安排交通管理。
二、非机动车管理要求
1. 规范骑行行为。非机动车骑行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骑行要求,严禁逆向行驶、骑车带人、扶身并骑、快速骑行、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等不安全行为,严禁骑行时操作浏览手机、接打电话等影响骑行安全的行为。
2. 有序停放管理。非机动车辆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在校园主干道停放,避免妨碍交通;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
三、行人交通安全要求
行人在校内行走时,应优先选择人行道;未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严禁边行走边低头浏览手机;横穿道路或通过交叉路口时,须提前观察往来车辆、行人,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四、规范道路安全管理
严禁在校园道路违规停放车辆、堆放物品,或实施其他妨碍道路安全秩序与通行的行为。因维修、施工等特殊情况确需堆放物品的,承办单位须在堆放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校园道路空间有限,出行安全需共同守护。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相互礼让、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
党委安全工作部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