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宣传工作提示-党委安全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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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宣传工作提示
2026-07-01  

各单位、各部门:

7月份进入暑假,学生群体实习、兼职、返乡等活动增多,教职工也将开启假期生活,各类涉师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入高发期,为切实筑牢校园反诈防线,保障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反诈防骗工作提示如下:

一、聚焦关键节点,开展“假期安全护航”专项教育

7月是学生集中离校返乡、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和兼职的高峰期。各学院应紧抓这一关键节点,将反诈教育作为当前及暑期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班级群、宿舍公告等形式,向学生发布暑期安全提示提醒学生注意兼职刷单类、机票/车票退改签类、演唱会/赛事门票类、游戏账号/装备买卖类、网络交友及色情服务等诈骗手段,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针对暑期留校学生易网络交友的特点,开展网络交友防诈宣传,提醒学生谨慎交友,不轻易与网友见面,不向网友转账汇款,杜绝网络色情;针对2027届毕业生群体进行就业防诈指导,需重点开展“毕业防诈指南”专项宣传,向毕业生讲解求职过程中常见的诈骗手段,高度警惕虚假招聘网站、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以及赴边境跨国求职等高风险陷阱,严防学生因求职心切落入诈骗圈套

二、紧盯高发骗局,强化新型诈骗手法识别科普

针对暑期学生上网时间增加、兼职需求旺盛的特点,7月份的宣传内容需精准聚焦当前高发的诈骗类型。一方面,要重点揭露“网络刷单返利”“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虚假网络兼职”等针对学生群体的传统高发骗局,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不轻易相信高薪兼职信息,不缴纳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金;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对新型高科技诈骗手段的科普,如“AI换脸”视频诈骗、利用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引流,以及各类伪装官方的钓鱼链接和二维码陷阱。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帮助学生掌握“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多核实”的核心防范策略,提升对隐蔽性、迷惑性较强诈骗手段的免疫力。

三、严守法律底线,严防学生沦为电诈“工具人”

暑期也是部分学生受“高薪兼职”诱惑,容易被诈骗团伙利用的高危期。明确告知学生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及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学生参与“跑分”、洗钱等关联犯罪。要特别警惕犯罪分子以注册外卖账号刷好评为幌子,实则让学生注册具备金融属性的支付账户,通过走流水洗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罚法》等相关规定,即便涉事学生没有主观方面的故意或主观不明知仍要面临相应的处罚。

四、深化警校家联动,构建全方位反诈防护网

宣传不能仅停留在学校层面,必须向家庭和社会延伸。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利用家长群等渠道向家长推送反诈知识,开展家庭反诈活动,提醒家长关注学生假期的异常消费和网络交友情况,对出现沉溺网络、过度消费等苗头的学生及时干预。当公安机关反诈预警机制识别到学生有受骗风险,信息会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方。辅导员接到预警后,要立即启动核查,在最短时间内联系到学生。时间就是金钱,早一分钟联系上学生,就可能少一分损失。对于暑期不幸遭遇电诈蒙受损失的学生,应联合家庭做好关心关爱、情绪疏导,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五、创新宣传载体,确保假期反诈教育“不断线”

考虑到暑期学生分散各地,传统的集中宣讲难以覆盖,各学院需充分利用全媒体矩阵开展常态化宣传。依托学院网站、微信群(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反诈短视频、防骗口诀和典型案例;鼓励学生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创作接地气、有温度的反诈动漫、微视频、情景剧等文化作品。此外可组织线上反诈知识竞赛、答题闯关等互动活动,以赛促学,确保反诈教育在暑假期间依然能够入脑入心,实现“放假不放松、反诈不断线”。

六、强化教职工反诈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同步做好教职工的反诈宣传教育,重点讲解针对教职工群体高发的“冒充领导要求转账”“职称评审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保健品诈骗”等类型,提醒教职工不随意向他人泄露学校工作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不出租出借个人金融账户,不为诈骗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发挥自身示范作用,将反诈知识传递给家人和学生,共同筑牢暑期校园反诈的安全防线。



党委安全工作部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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